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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救災隊

為應台灣特有之災害類型,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特別以技術精良且有救災經驗的志工籌組成專業之救難志工團隊,並且不定期的給予專業之培訓,以培養救災志工之專業能力。

基礎搜救訓練,也就是城市搜救訓練,訓練目的是為了提昇紅十字會專職人員及志工個人搜救知識、觀念及技能,並增強對紅十字會的認同感與向心力,俾於災害發生時能立即動員,協助政府投入救災工作。由此可知,當颱風、土石流、地震等天然災害所帶來的衝擊及影響不幸發生在我們所居住的城市時,這些曾參與受訓的志工們,也將協同消防局人員一起深入災區,搶救因災難而受困的民眾,以期將民眾的生命與財產的傷害降至最低。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與臺北市消防局國際搜救隊自91年起已合作12個梯次的「基礎搜救訓練」及1個梯次的「國際賑災夥伴基礎搜救訓練」,訓練為期八週,於每星期六、日假台北市消防局訓練中心及濱江街訓練基地舉行。本案訓練由台北市消防局遴選救災經驗豐富之國際搜救隊隊員擔任教官,課程內容將包括繩索上登、下降、橫渡、繩結運用、車禍救助、侷限空間破壞作業、重物搬移、及倒塌建築物支撐等較常使用的救災技能。本會並聘請經驗豐富、技術優良之前期受訓志工擔任助教,協助教官指導學員技術操作,分享經驗,交換心得,並帶動上課氣氛。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基礎搜救訓練學員參訓資格原則必須年齡在五十歲以下、如超過五十歲,必須由所屬單位保証體能足堪負荷,紅十字會專職工作人員或服務績效優良的志工,並具備紅十字會「水上安全救生」及「急救」證照或具有EMT1資格,並經由各分支會推薦報名參訓。

參訓資格:

  1. 紅十字會專職工作人員或服務三年以上績效優良志工。
  2. 並備紅十字會「水上安全救生」及「急救」證照者、具EMT1資格者、具專職人員災害管理訓練結訓證明等。
  3. 年齡在五十歲以下,無不良風評或涉案待查者。
  4. 兼具以上資格並有實際救災經驗,經由單位推薦者。

上課時數:

每梯次八週,利用星期六及星期日實施(每日08:00-17:20)。

發證規定:

參訓人員凡受訓時間全勤,且通過學、術科測驗者,由台北市政府消防局核發結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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